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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北政法大学成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专家宣讲团

日期: 2018-04-03 23:12
文章来源:西北政法大学   

  4月2日下午,我校在长安校区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专题会议。校长杨宗科出席会议,校党政办、宣传部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研究生院、行政法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教师参加了会议。校党委副书记李平安主持会议。

 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中央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《宪法》的有关文件精神。李平安代表学校就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实施《宪法》工作,作了部署与安排。

  1、积极发挥我校学科和人才资源优势,成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专家宣讲团,统一宣讲提纲、统一备课,积极为全省各级机关、各高校和社会各界提供宣讲服务

  2、校、院两级党委中心组要继续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,充分认识宪法修正案的重大意义。

  3、教务处、研究生院、行政法学院等有关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部门,要立即开展《宪法》等相关课程教学内容的调整和补充,让最新的宪法精神和内容进教材、进课堂、进学生头脑,并做好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衔接。

  4、科研处要组织专家、学者利用“长安大讲堂”对学生进行宣讲、辅导,动员师生积极撰写学习体会,加强学习交流。

  5、举办宪法学习知识竞赛、征文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,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。

  杨宗科在总结讲话中强调,宪法修改和颁布《监察法》,对学校来说,首先是重大的学科建设与学术创新机会。讲好、宣传好宪法,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;其次,是重大的政治任务。无论是在课堂教学中,还是在宣讲活动中,都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;第三,是重大的法治宣传活动。宣讲团成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,统一大纲、统一备课,准确把握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之间的关系,圆满完成宣讲任务,展示政法风采。

  据统计,全国“两会”闭幕后,我校已有一批专家学者,为中共陕西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、中共西安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及延安、咸阳、汉中等地市机关、高校进行了二十余场有关《宪法修正案》和《监察法》的宣讲解读,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。